我是一个良民,2000年不慎丢了身份证。这个月突然接到南山法院的传票,说我公司的车出交通事故,撞坏别人的东西,经交警处理并协调,但一直没有赔偿现受害者把我告上法庭,要我赔偿。 我感到莫名其妙,我从来没去开过什么公司,也没有委托过谁去开,更没有买过那部出事的车。我马上到工商局去查,原来有人用我丢失的身份证冒充我在2003年开了个公司,并用公司的名义买了部小货车,就是这部车惹的祸。丢失后我也没登报挂失 我现在没有证明的东西 友情提示:身份证丢失请及时登报办理遗失声明,尽快补办新证。以免被他们以利用 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。 登报挂失电话:150539792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