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速办理电话:15053979207 内资企业 1、 工商类 注销公告、清算公告、解散公告、歇业公告、减资公告、变更公告、吸收合并公告、分立公告、股权转让公告;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电子营业执照、公章、合同章、发票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等。 2、税务类 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、各行业普通发票、增值税发票、定额发票、发票存根、发票购用印制簿(发票购买本)、税控开票IC卡、金税卡、税控器、办税卡、企业单位统一收据等。 3、 其他类 (1)、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、支票; (2)、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、副本及IC卡; (3)、遗失《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》正副本、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正副本、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正副本、 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正副本、《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》正副本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 业许可证》正副本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正副本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》 正副本、《危险品运输许可证》正副本、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》正副本等各类许可证书; (4)、遗失公司车辆绿色环保标志、保险发票、保险收据、保险合同(保单)、车辆购置税发票、车辆合格证; (5)、遗失海运提单、航运提单、空运提单、货运提单、车辆准载单、《国际货运企业备案表》; (6)、遗失《海关注册登记证书》、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认定表》、遗失进出口资格证书、外汇登记IC卡、外汇核销单; (7)、遗失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》; (8)、遗失《原产地证》、《纺织品产地证》; (9)、遗失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、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; (10)、遗失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》、《资质证书》、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IC卡; (11)、遗失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》。